山东的基层副高职称评审通过后,是可以分级聘任的,但具体的聘任方式和政策可能会因地区和单位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以下是相关的信息和建议:
1. 基层副高职称的评审与聘任
根据山东省的相关政策,基层副高职称评审权已经下放至设区的市,这意味着各市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评审和聘任办法。基层副高职称评审通过后,一般会在基层单位内进行聘任,且在基层单位具有同等的聘用资格。
2. 分级聘任的可能性
基层副高职称的聘任通常会结合岗位设置和单位的实际需求。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会根据单位类型、行政层级等进行优化,逐步提高乡镇基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高级岗位的比例。因此,在岗位设置允许的情况下,基层副高职称是可以分级聘任的。
3. 具体建议
咨询当地政策:建议直接咨询所在设区市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教育局,了解具体的分级聘任政策和实施细则。
关注岗位设置:岗位设置是分级聘任的基础,了解单位的岗位设置情况有助于判断是否能够实现分级聘任。
遵循“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原则:基层副高职称评审遵循“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原则,这意味着职称的使用范围和聘任条件可能会有一定的限制。
总之,山东的基层副高职称评审通过后,分级聘任是有可能的,但具体实施需要结合当地的政策和单位的岗位设置情况。希望这些信息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