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补缴的最晚时间因具体情况和当地政策而异,以下是几种常见的情况:
一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社保补缴一般最多可补缴3个月,超过3个月需重新计算连续缴费年限。
特殊人群
年满60周岁但缴费不足15年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2025年3月1日后,不能直接一次性补缴,需延后缴费至年满65周岁后才能办理一次性趸缴。
2011年6月30日以前参保的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5年,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补缴至满15年并办理退休。
45岁以上未满60岁人员:部分地区允许一次性补缴至15年,但需注意补缴后累计年限不超过15年。
因特殊原因(如企业破产、注销等)导致的欠费:可申请特殊补缴,具体以当地政策为准。
不同地区
上海:社保补缴时间最长不超过2年(24个月),超过2年的欠费,原则上不予补缴。
山东潍坊:45岁以上未满60岁人员可一次性补缴至15年。
广东佛山:需延后缴费至65周岁才能办理一次性补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