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教师资格证时,对普通话水平的要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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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和语文学科 :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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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全科教师 :如果将从事小学语文学科教学,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其他学科则应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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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学科教师 :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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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院校教师 :普通话水平应不低于三级甲等,其中现代汉语教师和普通话语音教师应不低于二级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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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汉语教师 :普通话等级应在二级甲等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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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范类专业学生 :普通话水平应在二级乙等以上。
综上所述,不同教师资格对普通话水平的要求有所不同,但最低要求为二级乙等。语文教师和对外汉语教师的普通话水平要求更高,需达到二级甲等。建议根据所申请教师资格的具体要求,提前准备并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