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三年需要完成一次继续教育
一级建造师的继续教育规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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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教育周期 :一级建造师的继续教育周期为 三年 ,即每三年需要完成一次继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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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时要求 :在每一注册有效期内(三年),一级建造师应参加继续教育不少于 120学时 ,其中必修课60学时,选修课60学时。如果注册了两个及以上专业,每增加一个专业,还应参加所增加专业60学时的继续教育,其中必修课30学时,选修课30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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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教育内容 :继续教育内容包括专业课程、法律课程和职业道德课程等,具体课程内容可能会根据最新的行业发展和政策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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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教育形式 :一级建造师可以通过多种方式参加继续教育,包括参加用人企业组织的培训、有关机构组织的培训,以及通过网络学习、自学等方式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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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教育考核 :一级建造师完成继续教育相关内容学习后,需要参加学习质量测试,测试合格后方可取得相应学分。每个注册有效期内学分累计达到要求的,可在相应网站自行打印带二维码的一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合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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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教育的重要性 :继续教育是延续注册的必要条件,如果一级建造师在注册期满前未参加完成继续教育,则注册证失效,只有参加完继续教育才能再重新注册。此外,继续教育也是评审高级建造师的重要考核标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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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抵继续教育选修课学时的条件 :注册建造师在每个注册有效期内,如果从事了一些特定的工作并取得了相应的证明,可以将这些工作充抵继续教育选修课的学时。但是,每个注册有效期内充抵的学时累计不能超过60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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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教育的便利化措施 :企业可以组织培训来满足一级建造师的继续教育要求,这为建造师提供了更多的便利。
综上所述,一级建造师需要每三年完成一次继续教育,总学时为120学时,其中必修课和选修课各60学时。继续教育的形式多样,包括企业组织培训、网络学习、自学等,并且需要通过相应的考核才能获得学分和合格证书。这些规定旨在确保一级建造师持续更新知识和技能,适应建筑行业的发展和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