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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入学校通过电子学籍系统启动转接手续 ,转出学校及双方学校学籍主管部门予以核办。转入、转出学校和双方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应当分别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学生学籍转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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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籍毕业回津小升初 :孩子在原籍小学毕业后,回天津直接上初中。一般在每年的6-7月份,天津市各区都会在网站发布【外省学籍回户籍地升学通知】,在7、8月份固定时间办理,时间以当年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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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转学 :假期发通知登记,学期开学前、后一周内办理,七年级第一学期和九年级第二学期不办理转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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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区小升初转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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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登记:2024年7月5日—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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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核验:本市外区学籍(7月19日上午9:00-11:00),外省市学籍(7月22日-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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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安置:回和平区升初中的学生统筹安排在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初中,不参加和平区公办初中和民办初中的随机派位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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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入学事项:开学前,由安置学校电话通知家长入学事项,学生按学校要求报到。
- 其他时间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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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转学需自行联系转入校、转出校,家长在假期前后一周时间内,询问是否有空余名额,若学校有空余名额,可直接办理登记转学;若学校没有空余名额,则需到区县教委进行登记,由区县教委工作人员进行调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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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学校办理转学的时间为每一学期开学前后一周,六年级不得转学。
建议家长提前关注所在区教育局的通知,并按照要求准备相关材料,以确保转学过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