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积分落户的流程如下:
- 单位注册 :
- 用人单位需先在“天津网上办事大厅”进行单位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
- 填写申请人信息 :
- 用人单位登录系统后,为申请人填写相关信息,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学历、技能、社保缴纳情况等,并上传相应材料提请审核。
- 网上测评 :
- 系统根据填写的信息进行自动测评,判断申请人是否符合积分落户条件。
- 上传材料 :
-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需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居住证、身份证、社保缴纳证明等。
- 初步审核 :
- 各区积分制入户受理窗口对初审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人员,自收到纸质申请材料七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者本人。
- 办理入户手续 :
- 申请人凭入户卡到公安部门办理相关入户手续。
- 领取《户口准予迁入证明》 :
- 公安局在社保局报送《准予积分落户名单》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户口准予迁入证明》信息登记、核对工作,并寄送《户口准予迁入证明》给申请人。
- 迁出登记 :
- 申请人向原住所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 迁入登记 :
- 申请人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建议在申请过程中,确保所有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各项手续,以免影响积分落户的申请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