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学业水平考试的等级划分标准如下:
- 等级划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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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 :A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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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好 :B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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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C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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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及格 :D等级
- 分数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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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等级 :获得90%或以上分数(其中思想政治和语文需达到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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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等级 :得分在75%至89%之间(其中思想政治和语文需达到75%至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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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等级 :成绩在60%至74%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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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等级 :低于59%的分数
- 操作考试 :
- 信息技术等学科的操作考试按照合格与不合格两个等级评定
- 成绩记录与重复参加 :
- 成绩为"C"或"D"的学生有机会在学期内重复参加同一科目的考试,但最终成绩只保留最高的一次,且最高记录等级为"B"
- 特殊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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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绩达到试题总分数的90%(其中思想政治、语文达到85%)及其以上者,记录等第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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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绩达到75%至89%(其中思想政治、语文达到75%至84%)记录等第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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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绩在60%至74%记录等第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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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及其以下记录等第D
综上所述,山东省学业水平考试的等级划分标准明确,分数要求详细,并规定了重复参加考试的规则。希望这些信息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