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艺作品的评分标准及评分细则如下: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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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目内容 :健康向上,能体现学生特点,具有时代气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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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演状态 :包括演出服装、化妆、动作、表情和整体状态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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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演艺术水平 :包括朗诵、相声、话剧、小品、歌曲演唱、舞蹈、器乐等节目的表演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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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目背景设计 :背景音乐与节目内容的整体搭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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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目时间控制 :整体时间要求在3-10分钟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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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目整体感觉 :在以上各项评分的基础上进行评分,整体结构合理,布局较佳者酌情给分。
- 评分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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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目内容取材 :创意新颖,自然健康,能展现当代学生的精神风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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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演艺术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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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曲演唱 :声调准确,音量控制适中,整体水平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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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 :表演全过程系统连贯,动作优美大方,整齐规范,表情生动,形象,上、下场安排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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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乐 :演奏姿势正确,手形、指法、把位正确,演奏过程系统连贯,合奏队形整齐,音高、音色、节奏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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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艺 :表演全过程系统连贯,动作大方,表情生动,语言生动,吐字清晰,无错字、忘词现象,两人以上的节目要配合默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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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目背景设计 :以背景音乐的选取与节目内容的整体搭配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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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目时间控制 :整体时间要求3-10分钟,不够3分为太短,超过10分为太长,应酌情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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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目整体感觉 :在以上各项评分的基础上进行评分,整体结构合理,布局较佳者酌情给分。
- 评分方法 :
- 每个节目满分100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为最后得分。
这些评分标准和细则旨在确保文艺作品的评分过程公平、公正,并能够客观地反映参赛作品的质量和水平。建议在实际评分过程中,严格按照这些标准进行操作,以确保评分的准确性和一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