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考填报志愿的录取顺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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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本一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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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中自主招生(主城区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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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额分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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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招生(中外合作、特色班、特长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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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职自主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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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批(优质高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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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批(普通高中及职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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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批(未招满的普通高中进行补录)
在录取过程中,采用“分分清”原则,即按照中考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然后依次录取。如果同一分数有多位考生,则按照以下规则进行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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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数优先 :首先比较分数,分数高的考生优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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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循志愿 :按照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进行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若第一志愿未录取,则依次录取后续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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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位同分按照规则排序 :如果出现末位同分的情况,则按照以下顺序进行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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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公示享受同分优待的学生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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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综合素质评价成绩,高者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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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语文、数学、英语单科成绩,高者优先。
此外,各批次录取均实行锁档,即一旦被某批次录取,考生不能放弃,也不能再参与后续批次的录取。
建议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参照往年的招生计划和录取分数线,以从高到低的“阶梯形”顺序填报志愿,以确保能够被自己心仪的学校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