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省考计分规则如下:
- 公共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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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和 申论 ,满分各为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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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参加专业科目考试的职位,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各50%的比例合成。
- 专业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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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管理类(公安)职位 :需进行专业科目考试,满分100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考试成绩按照40%、30%、30%的比例合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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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管理类(外事)和专业技术类(审计)职位 :需进行专业科目考试,满分100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考试成绩按照25%、25%、50%的比例合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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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职位 :需进行专业科目考试,满分100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考试成绩按照25%、25%、50%的比例合成。
- 面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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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为结构化面谈,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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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
- 总成绩计算 :
-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建议:
- 具体的分数分配和算分细节应以当年的考试大纲或官方公布的评分标准为准,因为这些规则可能会根据考试年份和具体情况有所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