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多个版本的规定
关于职称评审专家评审费发放的新规定,存在多个版本的标准。以下是一些关键点:
- 国家级项目评审专家劳务费标准 :
-
外部专家劳务费发放最高标准:
-
院士:第一天5000元/人/天,第二天以后3000元/人/天。
-
正高级职称:第一天3000元/人/天,第二天以后2000元/人/天。
-
副高级及以下职称:第一天2000元/人/天,第二天以后1000元/人/天。
-
内部专家劳务费发放最高标准:
-
院士:第一天3000元/人/天,第二天以后2000元/人/天。
-
正高级职称:第一天2000元/人/天,第二天以后1000元/人/天。
-
副高级及以下职称:第一天1000元/人/天,第二天以后800元/人/天。
- 省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制定标准 :
- 省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评审专家劳务报酬标准。
- 评审专家费发放标准 :
-
评标时间在2小时以内的(含2小时)按200元/人发放;超2小时至4小时的(含4小时)按300元/人发放;超4小时至8小时以内的按600元/人发放。
-
法定节假日期间不组织评标活动(特殊情况除外)。
-
评审项目中止评标程序的,按100元/人发放。
-
参加同一项目复审的专家,不重复发放专家评审费。
- 异地评审费用 :
- 参加异地评审的专家,其往返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等实际发生的费用,可参照采购人执行的差旅费管理办法相应标准向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凭据报销。
- 评审费用管理制度 :
- 金融机构和企业应当建立评审费用的管理制度,加强对评审费用的管理和监督,确保评审费用的使用符合规定。
这些规定为职称评审中专家评审费的发放提供了明确的指导,确保了评审工作的公正性和专业性。各相关部门和机构在实际操作中应参照这些标准,确保费用发放的合理性和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