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中考加分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 烈士子女 :
- 烈士子女在普通高中录取中加20分。
- 现役军人子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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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解放军驻包部队现役军人随军子女在普通高中录取中加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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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守边疆沙漠地区的现役军人子女可加20分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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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役军人子女在中考录取中加10分。
- 因公牺牲军人和残疾军人子女 :
- 因公牺牲军人子女、1-4级残疾军人子女在普通高中录取中加10分。
-因公牺牲军人(包括公安民警)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包括公安民警)子女可加10分录取。
- 少数民族考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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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俄罗斯族考生在普通高中录取中加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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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民族考生和《呼和浩特市民族教育条例》中规定的民族学校任教的汉族教师子女可加10分录取。
- 其他特定群体子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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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侨、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不包括其他眷属)可加10分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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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环卫工作10年以上(含10年)的职工子女可加4分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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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军队划定的二类(含)以上岛屿部队工作或曾在上述地区工作累计满10年的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以及荣获三等战功或二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在中考时给予加20分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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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符合特定条件)可加20分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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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可加20分录取。
- 其他加分条件 :
- 符合其他加分条件的考生,累计加分不超过20分。
这些加分政策旨在照顾不同群体的子女,促进教育公平。建议考生和家长仔细了解相关政策,确保符合加分条件,以便在中考中获得相应的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