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包头市的小升初政策主要依据以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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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户籍就近入学 :小学毕业生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对口分配到辖区内的各中学。由于重点中学的招生计划有限,每所小学毕业生不一定被分配到同一所对口的中学读书。各区将制定学生综合素质的参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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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区县就读 :跨区县就读的本市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应在就读学校参加小学毕业考试。毕业后可在学籍所在区县就读初中,也可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回户籍居住地所在区县就读初中。确需回户籍居住地入学的学生,应向就读小学提出申请,由学校告知审核证件、网上申请、统筹安排等事项,家长在网上填报《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户籍(居住)地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学校就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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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学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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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满六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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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本市区户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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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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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符合相应规定也可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
- 招生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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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初中采用“单校划片”与“多校划片”相结合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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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所划片入学的初中90%以上生源由就近入学方式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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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长生招生比例降到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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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毕业生和升入初中学校的学生100%进行网上登记采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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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学校均不得采取考试方式选拔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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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入学初中择校生毕业时不得享受省二级及以上示范性普通高中的指标到校政策。
-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小学招收年满6周岁的包头市户籍儿童以及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初中招收具有包头市户籍或包头市学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和符合入学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建议家长和学生在2025年关注包头市教育局的最新通知和公告,以便及时了解政策变化和具体操作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