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中考志愿录取顺序如下:
- 提前批次录取 :
- 针对艺术、体育等特殊类型的学生,参加专门考试达到一定标准后,可被提前录取。
- 统一批次录取 :
- 按照学生的中考成绩进行排名,从高到低进行录取。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和学生的志愿进行投档。
- 二次征集志愿 :
- 若统一批次录取结束后,仍有学校未完成招生计划,会进行二次征集志愿。未被录取的学生可重新填报志愿,学校根据学生志愿和招生计划进行投档。
- 普通高中学校和中高职类学校录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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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中学校阶段 :分为艺术类高中学校批次、九所市重点高中学校批次、其他高中学校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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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高职类学校阶段 :包括综合高中、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学校及专业、中高职贯通培养项目学校及专业、中职学校“三二分段中职接高职”类专业、中职学校艺体及普通类专业、技工学校高级和中级技工班等中高职类学校及专业。
- 录取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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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顺序主要根据学生的中考成绩进行排名,总分高的学生录取机会更大。若总分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英语等科目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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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多个学生的综合成绩和各主要科目成绩都相同,会综合考虑家庭经济情况和特殊情况等因素进行最终评定。
- 平行志愿录取 :
- 综合成绩作为主要参考依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综合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和其他科目的成绩。
建议学生在填报志愿时,充分了解各学校的招生政策和录取规则,合理填报志愿,以提高录取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