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款发放的时间因不同情况而有所差异,但通常需要 十个工作日左右 才能到账。具体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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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执行人在人民法院办理领款手续后 ,承办法官需要将领款手续纸质件送领导审批,同时在案款系统办理支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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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通过后 ,款项会送至法院财务室,由财务室工作人员进行转款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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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案件较多 ,承办法官可能会集中部分申请执行人的领取手续后,批量送审,因此,在法院办理领取手续后,需十个工作日左右案款才会到申请执行人的账户内。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要求,具备发放条件的案款应在 15个工作日内完成发放 ,严禁截留、挪用、超期发放。执行案款原则上应在 三十天内发放 ,存在法定延缓发放情形的,需报经执行局局长或主管院领导批准后延缓发放,如果法定情形消失,执行人员应当在十日内完成执行款的发放。
综上所述,案款发放的时间通常为十个工作日左右,但在特定情况下可能会延长至15个工作日或30天,具体到账时间可能会因法院的工作流程、财务制度以及款项的性质等因素而有所不同。如果超过了正常的时间仍未收到款项,建议向法院的财务部门咨询了解具体情况,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