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对电动摩托车的规定如下:
- 限行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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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行时间 :周一至周日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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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行范围 :禁止摩托车在外环线以内道路(不含外环线)通行,但执行任务的军用、警用、消防救援等特种摩托车除外。
- 头盔佩戴 :
- 驾驶电动自行车应当年满十六周岁,并且驾驶人及乘车人应当规范佩戴安全头盔。
- 车辆登记与上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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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购电动车需通过国家认可的电动车检测机构进行严格的环保和安全检测,通过后才能合法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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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无法完成电动自行车的登记和上牌,但技术检测至关重要,必须符合《国家交通安全技术检验规范》标准。
- 驾驶证要求 :
- 电动摩托车属于机动车范畴,驾驶电动摩托车需要持有相应的摩托车驾驶证。
- 处罚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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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闯限行”违法,将处以100元罚款,三小时内不重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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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涉牌违法,根据具体情节分别处以200元至5000元罚款并记12分处罚。其中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号牌违法的,还将处15日以下拘留处罚。
- 其他规定 :
- 驾驶电动自行车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规定,注意避让其他正常通行的车辆和行人,不得抢行、逆行,不得进入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
综上所述,天津对电动摩托车有较为严格的管理规定,包括限行、头盔佩戴、车辆登记与上牌、驾驶证要求以及处罚标准等方面。建议电动摩托车车主严格遵守这些规定,以确保行车安全并避免不必要的法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