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市遴选的报考条件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报名范围 :
- 省市遴选一般面向省辖市及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中央驻豫单位、省直机关设在省辖市及以下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条件的也可报名。
- 政治素质 :
- 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 业务素质与工作经历 :
- 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且应符合在本级机关工作的最低年限要求,没有规定的,须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近3年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
- 年龄要求 :
- 除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职位外,年龄一般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89年1月以后出生)。部分职位对年龄有更高要求,如报考三级、四级调研员职位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10月以后出生)。
- 文化程度 :
- 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部分省份对市级机关遴选的要求是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 身体与心理素质 :
-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 其他资格条件 :
- 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不得参加遴选的情形 :
-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要求的。遴选任职后即形成回避关系的。新提任乡科级领导职务尚在试用期内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是省市遴选报考条件的主要方面,具体条件可能因省份和遴选职位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建议参考报考省份的最新遴选公告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