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针对项目人员有一系列优惠政策,旨在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并促进其个人发展。这些政策涵盖了多个方面,包括生活补贴、交通补贴、公务员招录优惠、事业单位聘用优惠、考学升学优惠、国家补偿学费和代偿助学**政策、自主创业优惠等。
生活与交通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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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支一扶”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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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补贴由每人每月1100元提高到1500元。
公务员与事业单位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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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招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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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公务员考录计划的一定比例用于定向招录服务期满且考核称职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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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招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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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服务期满的毕业生留在当地就业,参加各基层就业项目相对应的自然减员空岗,全部聘用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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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事业单位服务满1年的毕业生,在现岗位空缺情况下,可签订不少于3年的聘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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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拿出不低于40%的比例聘用各专门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的高校毕业生。
考学升学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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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研究生考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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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满后三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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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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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高专)学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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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免试入读成人本科。
学费补偿与助学**代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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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费补偿和助学**代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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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各基层就业项目的毕业生,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享受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助学**代偿政策。
自主创业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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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优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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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满自主创业的,可享受税收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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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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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创业者可享受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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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额**担保和贴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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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创业者可享受小额**担保和贴息等有关政策。
其他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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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关系转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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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满到企业就业的,按照规定转接社会保险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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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经费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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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在内蒙古设立研发中心的创新主体参与项目申报的人才,给予科研经费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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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拔尖人才专项培养计划给予每人20万元的科研经费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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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队项目可获得较高额的科研经费支持,旨在针对自治区的优势特色产业展开深入研究。
这些政策不仅为项目人员提供了多方面的支持,也为内蒙古的经济社会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建议相关项目人员及时了解并充分利用这些优惠政策,以实现个人职业发展和地区经济的共同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