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条件限制
天津市河西区关于初中回户籍地升学及转学政策的最新规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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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范围 :适用于2025年秋季学期起,河西区初中回户籍地升学及转学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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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件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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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持有河西区房产的家庭,其适龄学生仍可正常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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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通知实施后取得河西区房产的家庭,须持有房产满三年方可提出申请,持有房产满三年时间截至入(转)学当年的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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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是指存量房屋(二手房),新建商品房(一手房)不受影响。私产房屋须持有全部产权,持有时间以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签章日期为准,公有住房持有时间以取得公有住宅房屋租赁合同的签章日期为准。
- 时间调整 :
- 河西区初中回户籍地升学及转学时间为每年秋季学期,其登记时间调整为每年5月。
- 安置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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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户籍地升学学生在河西区小学毕业生派位录取后,统筹安置在全区有空余计划的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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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学学生统筹安置在全区有空余学位的学校。
- 其他事项 :
- 本通知自2025年1月25日起实施,解释权归河西区教育局。
这些政策调整旨在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高品质教育的需求,增强区域教育资源布局规划的科学性和预见性,进一步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建议家长和学生关注河西区教育局的官方通知,并按照要求准备相关材料,按时进行申请和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