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天津积分落户政策的主要细则如下:
- 申报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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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境内有合法有效的户籍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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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有效的天津居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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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天津的各类用人单位招用(或在津投资办企业),且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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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津具有合法稳定的落户地点,包括本人、配偶、父母、子女名下私有产权住房、军产房、经公安部门认定具备常住户口登记条件的公产房、公寓等住房;用人单位及市、区县人民政府所属人力资源中介机构的集体户口。
- 积分分值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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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分 :包括年龄、社保、居住、公积金、职业、婚姻、是否有违法记录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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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向分 :根据申请人的学历、职称、技能等条件进行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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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分 :包括一些特定条件或成就的加分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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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积分 :包括一些扣分项,如违法记录等。
- 具体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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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35周岁及以下(含35周岁)积10分,36周岁至45周岁(含45周岁)积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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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教育程度 :本科及以上学历积20分,大专学历积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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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 :缴费满12个月不满36个月的,每年最高积22分;缴费满36个月的,自满36个月的下一月起,每年最高积2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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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指标 :在本市购房居住,住房区域不同积分不同。如在和平区、河东区、河西区、南开区、河北区、红桥区买房居住的,每满一年积10分,住房为新建商品住房的,一次性加15分;在东丽区、西青区、津南区、北辰区,每满一年积12分,住房为新建商品住房的,一次性加25分;在武清区、宝坻区、宁河区、静海区、蓟州区的,每满一年积12分,住房为新建商品住房的,一次性加25分;在滨海新区的,每满一年积15分,住房为新建商品住房的,一次性加30分。
- 申报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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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分入户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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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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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户口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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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居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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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落户地相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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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积分有关的学历证明、技能水平证明、职称证明、合法居所证明、纳税及社会保险费缴纳证明、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征信记录等。
- 办理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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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须在接到补件反馈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完成补件,逾期不再接受补件申请,预审结果将通过短信及时告知申请单位和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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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审通过的申请人,在受理期内网上预约,并在预约的时间前往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积分窗口或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这些细则为有意申请天津积分落户的人员提供了详细的指导和要求。建议申请人仔细了解并准备好相关材料和条件,以确保申请过程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