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相关法规,消防控制室的规定如下:
- 24小时值班制度 :
- 消防控制室必须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每班不应少于2人。
- 持证上岗 :
- 值班人员和操作人员必须持有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并熟练掌握消防设施的操作方法和应急处理程序。
- 设备配置 :
- 消防控制室内应配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主机、消防联动控制系统、消防应急广播系统、消防电话系统、图形显示装置等基本设备和设施。
- 位置选择 :
- 消防控制室应设在建筑物的首层或地下一层,并应设有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其耐火时间应满足相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
- 功能与职责 :
- 消防控制室是火灾扑救时的信息、指挥中心,也是建筑物内防火、灭火设施的显示控制中心。值班人员的主要职责包括监控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消防联动控制系统的运行状态,接收和处理火灾报警信号,启动相应的消防设施,并通过消防应急广播系统和消防电话系统发布疏散指令和协调灭火救援工作。
- 管理制度与操作规程 :
- 应建立消防设施设备台账,详细记录消防设施设备的名称、型号、数量、安装位置、生产厂家、维护保养日期等信息。同时,应制定并遵守消防控制室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消防控制室的有效运行。
- 禁止行为 :
- 消防控制室内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严禁吸烟、动用明火,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严禁堆放杂物,严禁无关电气线路、管道穿过。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消防控制室在火灾和其他紧急情况发生时能够有效运行,及时准确地反馈火情发展过程,迅速启动相关消防设施,正确地引导被困人员疏散,从而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