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业水平考试的内容包括多个方面,具体如下:
- 必修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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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 :包括必修模块的基本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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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 :包括必修模块的基本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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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 :包括必修模块的基本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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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政治 :包括必修1-经济生活、必修2-政治生活、必修4-生活与哲学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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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 :包括必修课程的历史(Ⅰ)、历史(Ⅱ)、历史(Ⅲ)三个模块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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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 :包括必修课程“地理1”、“地理2”和“地理3”三个模块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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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 :包括必修学分规定的学习内容,即必修模块“物理1”、“物理2”和一个选修模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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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 :包括必修模块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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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学 :包括必修模块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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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技术 :包括必修模块的内容,实行上机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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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技术 :包括必修模块的内容。
- 选修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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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与健康 :由自治区制定相关科目考试要求自行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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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音乐、美术) :由自治区制定相关科目考试要求自行组织实施。
- 其他科目 :
- 实验技能操作测试 :包括物理、化学、生物学科的实验技能操作测试,由各盟市依据自治区制定的相关科目考试要求自行组织实施。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使用等级制,成绩按所有考生成绩分布划分为A、B、C、D四个等级。其中排名前25%的考生为A,前60%~25%的考生为B,前95%~60%的考生为C,其余的为D级。学生每科目考一次,成绩为D等级的学生可参加补考,补考时间安排在高三年级第一学期,补考成绩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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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届生 :必须参加所有六个科目的考试,包括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含信息技术、通用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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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届生及社会考生 :参照原有录取办法,过渡期为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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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类、体育类考生 :如不兼报普通类专业,可选择7门均为必修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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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性考试科目 :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6门科目,由学生根据报考高校要求和自身特长自主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