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二建)的继续教育是确保其执业资格持续有效的关键环节。了解二建继续教育的周期、补考政策及其具体操作流程对于持证人员至关重要。
二建继续教育的周期
继续教育周期
- 周期长度:二建继续教育每三年进行一次,持证人需要在每个注册有效期内(3年)完成至少120学时的学习任务,其中包括60学时的必修课和60学时的选修课。
- 新增专业:如果持证人增加了新的专业方向,每个新增专业还需额外增加60学时的继续教育。
继续教育内容
- 必修课:包括工程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注册建造师职业道德和诚信制度、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新理论、新方法、新技术和新工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案例分析。
- 选修课:各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认为二级建造师需要补充的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关的知识。
补考政策
补考条件
- 补考次数: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考试不合格者,通常允许补考一次,直到合格为止。
- 补考内容:补考内容与原考试内容相同,包括必修课和选修课。
补考流程
- 了解补考政策:首先需要了解所在地区的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补考政策。
- 等待补考通知:继续教育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会等待继续教育学院的补考通知,补考时间可能另行安排。
- 准备补考:补考内容与原考试内容相同,包括必修课和选修课,持证人需要认真准备。
- 参加补考: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应的补考,确保携带所有必需的文件和材料。
- 查询成绩:补考成绩通常会在考试结束后的一段时间内公布,可以通过官方网站或其他官方渠道查询。
- 证书领取:补考合格后,根据通知领取继续教育合格证书。
补考次数
补考次数限制
- 补考次数: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考试一般允许补考一次,具体以当年考试政策为准。
- 重新考试:如果补考仍然不合格,则可能需要重新参加考试。
总结
二级建造师的继续教育每三年进行一次,持证人需要在注册有效期内完成至少120学时的学习任务。继续教育考试不合格者通常允许补考一次,补考内容与原考试内容相同。了解并遵循当地的补考政策和流程对于持证人员至关重要,以确保其执业资格的持续有效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