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造价师近四年的继续教育 不计入注册有效期 ,需在重新申请初始注册时提供完整学时证明。具体说明如下:
一、继续教育学分要求
- 首次注册要求
职业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1年(无签发日期的,自批准之日起18个月)首次申请初始注册时,需提供 近1年(30学时) 的继续教育合格证明。
- 后续注册要求
注册有效期为4年,期间需每满1年提供 不少于30学时 的继续教育证明。
二、时间计算示例
- 2019年6月取得证书 :
首次注册需在2020年6月前完成30学时继续教育,后续每年续期。
- 2024年6月证书到期 :
若2025年6月前未完成40学时(30+10),需在2029年6月前补足,否则可能影响执业资格。
三、特殊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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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签发日期缺失 :若无签发日期,以批准日期为准,18个月后开始计算1年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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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专业注册 :若同时注册多个专业,各专业需分别满足学时要求,且必修课学时可重复计算。
四、学习方式
继续教育需通过 中价协“造价工程师网络教育系统” 完成30学时,包含必修课和选修课。
综上,近四年的继续教育学分需在重新注册时一次性补足,不计入连续执业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