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资格复审递补次数根据具体招聘公告的规定执行,主要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一、常规递补规则
- 一般岗位
因考生放弃、未通过资格复审或未参加复审导致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等额递补, 最多递补1次 。
- 特殊比例递补
部分岗位可能要求按笔试成绩的特定比例递补(如1:3或3:1),但仅限首次递补,后续不再递补。
二、特殊情形补充说明
- 二次递补情况
若首次递补后仍未达到面试比例要求,部分岗位会进行 二次递补 ,但需符合岗位具体条件。
- 自动放弃处理
考生因联系不到(如3次电话无人接听)、关机、停机等视为自动放弃,其名额不参与递补。
- 并列处理规则
若出现笔试成绩并列,通常 并列者同时进入下一环节 (如面试),不额外递补。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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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补仅针对未通过初步筛选的人员,已通过初审但未参加复审的无需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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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递补比例和流程需以招聘单位发布的《公告》为准,建议考生仔细阅读。
以上规则综合了不同地区的招聘实践,实际操作中可能存在差异,建议以最新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