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评讲师职称对论文的要求因职称级别和学科领域不同而有所差异,具体如下:
一、基本要求
- 发表数量
需在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以上。
- 核心期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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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发表1篇核心期刊论文,可视为满足1篇以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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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领域可能要求2篇核心期刊论文。
二、不同职称的细化要求
- 高校教师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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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师职称 :1篇核心期刊或1篇以上省级期刊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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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教授职称 :1篇核心期刊或2篇省级期刊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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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授职称 :1篇核心期刊或3篇省级期刊论文。
- 中小学教师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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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职称 :1-2篇省级教育类期刊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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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职称 :1篇国家级期刊论文。
- 高职高专教师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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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师职称 :1-3篇省级期刊论文(2000字符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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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教授职称 :3-5篇省级期刊论文(含1篇国家级期刊)。
三、其他注意事项
- 期刊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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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选择具有双刊号(CN及ISSN)的正规期刊,并在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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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期刊对查重率要求严格,通常不超过5%,普通期刊要求10%。
- 论文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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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结合教学实践,提出创新性观点或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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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通过同行专家评审,发表后需标注SCI、EI、SSCI收录情况。
- 其他条件
- 部分职称要求主持省级及以上课题、出版专著或参与教材编写。
四、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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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职称 :部分院校可能不强制要求论文,但建议发表教学类小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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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已取得中级职称,晋升高级职称时论文要求会提高(如省级2篇、国家级1篇)。
以上要求综合了河北省教师职称评定的最新政策,具体以河北省教育厅发布的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