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府会计科目体系在2024年进行了较大幅度的修订,新增和调整了多个科目以适应财政管理需求。以下是主要变化及新增科目的梳理:
一、资产类科目调整
- 新增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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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形资产(160102):用于核算政府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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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工程(160103):反映政府投资的在建工程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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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基础设施(1801):单独核算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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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储备物资(1811):核算政府储备的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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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和陈列品(1802):记录政府收藏的文物及陈列资产
- 调整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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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原“固定资产”科目拆分为“房屋及建筑物”(1831)、“专用设备”(1832)等明细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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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累计折旧(摊销)”明细科目(如1802、1832等)
二、负债类科目调整
新增“应缴财政专户款”(210201)和“应交税费”(210201-210212)等科目,以细化财政资金来源和负债分类。
三、净资产类科目调整
新增“固定基金”和“结余分配”科目,分别核算固定资产净值和财政拨款结余分配情况。
四、收入与费用类科目调整
- 收入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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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财政拨款收入”(6001)和“其他收入”(6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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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事业收入”和“经营收入”核算范围
- 费用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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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原“业务活动费用”拆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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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折旧费用”(如1802、1832)和“摊销费用”
五、会计处理变化
- 固定资产核算
购置时借:固定资产
贷:专用基金(如修购基金)/事业支出
贷:银行存款
后续计提折旧:借:管理费用
贷:累计折旧
- 公共基础设施核算
单独设置科目核算其原值、累计折旧及净值,与行政单位自用资产区分
六、其他重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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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转与结余 :新增“财政应返还额度”科目核算直接支付预算指标调整,以及“基本支出结转”和“项目支出结转”明细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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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表体系 :强化了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表、现金流量表的平衡关系,提升财务信息透明度
以上调整旨在完善政府财务报告体系,增强财政资金使用透明度和绩效评价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