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会计准则下的会计科目体系进行了较大调整,主要分为以下几类,并对部分科目进行了合并或删除。以下是主要分类及调整说明:
一、资产类科目
- 新增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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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资产:履行合同义务前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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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负债:履行合同义务前需承担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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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权资产:租赁资产取得的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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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付款项:提前支付的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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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货币资金:除现金、银行存款外的货币资金(如银行汇票、信用卡备用金等)
- 调整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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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应收利息”和“应收股利”合并为“应收款项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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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存放中央银行款项”(银行专用)和“存放同业”(银行专用)
- 删除科目
- 删除“待摊费用”“预提费用”等与新收入准则衔接的科目
二、负债类科目
- 新增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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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收款项:提前收到的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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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付利息:应付的利息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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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付股利:应付的现金股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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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应付款:一年以上的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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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负债:因或有事项确认的负债
- 调整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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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应付账款”和“应付票据”合并为“应付账款”(部分企业可能保留“应付票据”单独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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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递延所得税负债”
- 删除科目
- 删除“待摊费用”“预提费用”等科目
三、所有者权益类科目
- 新增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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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本溢价:超过注册资本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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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公积:包括资本溢价、其他资本公积等
- 调整科目
- 将“未分配利润”拆分为“未分配利润”和“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四、成本类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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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成本 :生产产品的直接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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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费用 :生产过程中的间接费用
五、损益类科目
- 新增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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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核心收入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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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成本:与收入相关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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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减值损失:资产价值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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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损益
- 调整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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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合并为“营业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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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合并为“其他收益”和“其他业务成本”
六、其他重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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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表勾稽关系 :需重点关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的勾稽关系,确保科目设置与报表匹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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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资料获取 :建议通过官方渠道或专业平台获取完整版科目表及解释
以上调整旨在适应新经济业务需求,简化科目设置并深化科目内涵。企业需结合自身业务特点,合理运用新科目进行财务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