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从业资格证取消后,会计人员仍需参加继续教育,具体要求如下:
一、继续教育的必要性
- 政策要求
根据《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无论是否持有会计证,只要从事会计工作,均需定期参加继续教育。会计证取消后,这一规定并未调整,继续教育的强制性要求依然存在。
- 职业发展需求
继续教育是会计人员更新知识、提升专业能力的重要途径,有助于适应会计改革和行业发展的需求。
二、继续教育的参与条件
- 需参加的人群
-
持有初级/中级/高级会计师职称的人员;
-
不具备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实际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
- 学分要求
- 需取得规定学分,具体分值根据学历和职称不同有所差异。例如,初级会计师每年需完成90学分。
三、特殊情况说明
- 会计证与职称的关联性
若已取得会计职称(如初级、中级、高级会计师),则从取得职称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若未取得职称但从事会计工作,同样需参加。
- 停止从业的例外情况
若连续两年未参加继续教育,可能影响会计职称的评审或导致证书失效,但会计证本身仍可能保留。
四、建议与注意事项
- 及时关注政策动态
财政部及相关部门可能对继续教育政策进行完善,建议定期查看最新文件。
- 学分管理
部分考试(如初级会计职称考试)通过后可获得90学分,可抵免部分继续教育学分。
- 长期职业规划
会计证取消后,会计人员需通过职称晋升或考取其他证书(如注册会计师)来保持职业竞争力。
综上,会计证取消后继续教育的必要性未减,反而成为会计人员职业发展的必备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