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作为资质认定有效证件
根据2025年1月1日起实施的建筑行业新规, 60周岁以内退休的建造师证书将不再作为企业资质认定的有效证件 ,但可继续执业。具体规定如下:
一、政策调整的核心内容
- 退休证书失效
60周岁以内退休的建造师,其证书将不再被认定为建筑企业资质申报的有效人员,影响企业资质延续、项目申报等资质管理活动。
- 社保缴纳要求
建造师需满足“60周岁及以下且由企业缴纳社保”的条件,退休后若企业不再为其缴纳社保,证书将无法用于资质延续。
二、退休后的执业选择
- 继续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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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靠返聘 :退休人员可选择将证书注册到返聘单位,需提供聘用合同和退休证明办理变更注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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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退休 :办理证书注销手续,结束执业资格。
- 证书价值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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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专家资格 :退休后仍可凭借8年以上的从业经验申请评标专家资格(年龄放宽至65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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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证收入减少 :无法再通过“挂证”获取额外收入,需依赖其他职业发展。
三、政策调整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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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规范 :终结了退休人员“挂证躺赚”现象,推动行业向专业化、年轻化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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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流动 :可能引发部分资深工程师提前退休或转行,影响行业人才结构。
四、特别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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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退休年龄 :普通女性退休年龄为50或55周岁,特殊工种可提前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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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目前全国大部分地区已同步实施该政策,部分地区可能对特殊群体有额外规定。
建议已退休的建造师根据自身情况规划职业路径,同时关注地方政策对特殊工种或高级职称持有者的过渡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