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高考实行 两次考试制 ,具体安排如下:
- 考试科目
除语文和数学两门必考科目外,考生可选择英语+3门选考科目进行两次考试。选考科目范围为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技术七门科目中任选三门。
- 考试时间与成绩取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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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次考试时间 :分别为每年1月6日、7日(部分年份为1月8日)和6月7日、8日、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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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绩规则 :考生取两次考试中成绩最好的那次计入最终高考总分,从而避免单次考试失误的影响。
- 政策背景
该政策自2014年实施,旨在通过增加考试机会降低考生压力,同时适应新时代教育改革需求,培养创新型人才。
注意 :两次考试均需在当年有效,考生可根据自身备考情况选择是否参加第二次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