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本科录取规则主要包含以下要点,综合了近年政策调整及权威信息整理如下:
一、录取批次设置
- 普通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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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为提前批(含国家专项、地方专项、苏区专项等)、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提前高职(专科)四个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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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国家专项计划与一本统招计划列为同一批次(部分执行第二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 普通高职(专科)
- 按语文、数学、外语、技术科目总成绩(满分650分)录取,未参加技术科目考试者按0分计算。
二、投档原则
- 分数优先、遵循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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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考试院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投档,先检索符合志愿的高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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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考生填报多个志愿,按顺序检索,一旦匹配则停止投档后续志愿。
- 平行志愿投档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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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院校+专业”模式,1个院校1个专业为1个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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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成绩相同考生按以下顺序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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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数学总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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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数学单科最高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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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单科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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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选科目单科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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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选科目单科最高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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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选科目单科次高分。
三、特殊类型招生
- 单报本科考生
- 若本科层次未被录取,可参加高职(专科)层次录取。
- 专项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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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专项、地方专项、苏区专项等按政策单独划线,与统招计划同步投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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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如艺术类)按单志愿录取。
- 退役士兵专项计划
- 设立梯度志愿及征集志愿,限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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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填报 :需填报6个不同专业志愿,专业调剂规则因高校而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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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志愿 :部分批次未完成计划时开放,考生可填报原志愿(含平行/单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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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控制分数线 :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成绩综合确定,特殊类型招生计划单独划线。
以上规则综合了近年政策调整,考生需结合自身分数、志愿及专项计划要求进行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