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至30日
广东2024年专升本录取时间为5月20日至30日。
具体安排如下:
- 各招生高校要成立以学校分管校长为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和任务,落实到岗、到人。
- 各招生院校要组织专门力量确保录取网络的安全、畅通,建立完善的保密制度和值班制度,采取相应的技术手段,加强网络实时监控,确保录取系统(数据)的绝对安全。
- 各招生高校要妥善保管好登录系统的密码,指定专人负责,一旦遗失或泄漏应立即报告省招生办公室。
- 普通专升本招生网上录取操作使用说明,可在网上下载,系统网址为:。
- 各院校招生负责人使用省招生办公室发放的网上录取用户账号及登录密码进入网上录取系统。
- 根据生源情况及时调整院校的各批次计划和专业计划。凡线上生源超出原招生计划,且确需增加普通专升本计划总数的高校,或需进行专业组间计划调整的院校,请按要求在普通专升本录取系统提交计划调整申请和上传盖有学校公章的计划调整公函。
- 普通专升本提前批、普通批、建档立卡批按照《关于公布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招生最低控制分数线的通知》(粤招办普〔2023〕18号)公布的分考生类别(职教师资、建档立卡考生、普通考生)、分专业基础课招生最低控制分数线,以及学校调整后的招生计划数,以四科总分由高分到低分按院校专业组计划1:1比例投档,由招生院校择优录取。
- 各院校根据公布的各类招生最低控制分数线进行阅档,初定拟录考生名单后,必须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招生工作规定的通知》(粤招办〔2022〕52号)、《关于做好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三二分段专升本转段招生工作的通知》(粤招办普〔2022〕56号)、《关于做好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免文化课考试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工作的通知》(粤招办普〔2023〕6号)的要求,认真对拟录考生提交的户口本、专科毕业证书、学历证明、体检表、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义务兵退出现役证、立功证书、技能大赛获奖证明等报名材料逐一进行复核,对考生的录取资格严格把关,确定的拟录取或拟退档名单直接提交给省招生办审核。
- 省招生办根据粤招办〔2022〕52号、粤招办普〔2022〕56号、粤招办普〔2023〕6号和粤招办普〔2023〕18号的要求,以及各招生院校的招生简章和考生上传的资料,对院校提交的拟录取和拟退档考生名单进行复核。院校对省招生办退回的复议名单再次审阅,并确定拟录取、拟退档名单后,提交省招生办审核;根据扩大院校办学自主权的需要和我省的实际情况,对院校不合理拟退档考生,省招生办退回院校复议,但退回复议不超过2次。退档考生的善后处理由院校负责。
- 退役大学生士兵、普通专升本提前批和三二分段专升本不征集志愿;其他批次,如招生院校有未完成招生计划(招生简章中明确不参加征集的专业除外),则组织符合条件且未被录取的考生填报征集志愿,进行征集志愿录取。征集志愿期间,省招生办整理尚未完成计划的院校专业,并通过官网、官微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