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 50319—2013)及相关行业标准,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制、审核和批准流程如下:
一、编制主体
监理实施细则应由 专业监理工程师 负责编制。专业监理工程师需根据监理规划、工程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等资料,针对工程中的具体专业或施工环节制定详细的监理实施方案。
二、审核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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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审核
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完成后,需由 总监理工程师 或 总监代表 进行审核。总监理工程师作为项目监理机构的负责人,对审核结果负最终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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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参与审核
部分情况下,监理实施细则还需提交给监理单位 技术负责人 审核签字,以确保技术方案的合规性和专业性。
三、批准主体
审核通过后的监理实施细则需由 总监理工程师 批准。批准通过后方可正式实施,作为专业监理工作的操作指南。
四、补充与修改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若遇到设计变更或实际情况与原计划不符,专业监理工程师可对监理实施细则进行补充或修改,但需重新提交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后方可实施。
总结流程图
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 → 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审核 → 总监理工程师批准 → 实施
五、法律依据
上述流程符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第三章“专业监理实施细则”的要求,确保监理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