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人员配置的国家标准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 人员配备与项目规模相符 :
- 监理人员配备应与建设项目规模相符,专业配套,并且应与投标文件、合同约定及监理规划人员名单一致。例如,吉林省有特定的《吉林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标准》。
- 人员资质要求 :
- 总监理工程师应注册于该监理单位,并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中级及以上职称。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也应具备相应的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职称,并满足一定的实践经验要求。
- 人员数量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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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房屋市政工程,中国建设监理协会出台了监理人员配置人数标准。例如,住宅工程、一般公共建筑工程(Ⅰ)等类型的项目,监理单位应根据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进行人员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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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建设施工监理机构的人员配置也有具体标准,如总监理工程师的配置标准根据工程项目的不同类别和规模有所不同。
- 其他相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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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人员只能在一个监理单位从事监理活动,严禁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监理单位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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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人员的专业技术职称结构和年龄结构应合理,注意老、中、青的搭配。
综上所述,监理人员配置的国家标准涵盖了人员配备、资质要求、数量配置以及其他相关规定。具体配置标准可能会根据工程项目的不同类型、规模以及地区差异有所调整。建议在实际应用中,结合具体项目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标准进行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