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颁发。该证书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按专业类别分别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用印,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监理工程师分为土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水利工程三个专业类别,其中土木建筑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由住建部和人社部用印,交通运输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由交通部和人社部用印,水利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由水利部和人社部用印。
经批准注册的申请人,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分别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或电子证书)。
另外,监理员证由各地住房城乡建设厅(委)或者中国建设教育协会颁发。地方建委培训的证书叫监理员,证书注明专业,省内通用;中国建设教育协会培训颁发的全国监理工程师培训结业证是全国通用的监理上岗证,证书全国通用,不分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