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时间根据年度调整安排,通常为每年 两次 ,具体时间分批次进行:
- 首次认证时间
每年 3月1日至4月10日 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首次认证窗口期。若未在此期间完成认证,次年养老金将暂停发放,但认证后可补发。
- 第二次认证时间
每年 9月10日至10月31日 为第二次认证时间。同样,若未完成认证,次年养老金将暂停发放,补发流程与首次认证一致。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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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错过认证时间,需通过“河北人社”APP或“易人社”APP补做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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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证时需使用本人身份证号及人脸识别功能,确保信息与参保信息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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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因系统延迟未完成认证,可联系当地社保机构咨询补认证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