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兵体检通过后,通常不可以随意不去参军,否则可能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有服兵役义务的公民若拒绝、逃避兵役登记和体格检查,或者应征公民拒绝、逃避征集,由县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强制其履行兵役义务,并可以处以罚款。有上述行为,拒不改正的,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两年内不得出国(境)或者升学。
如果在体检通过后不想去参军,应在武装部和接兵部队召开审批定兵会前向武装部说明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手续,避免造成不良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