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三支一扶期满后的就业指导服务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录
- 公务员定向招录
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者可参加公务员定向招录,部分岗位专门面向基层服务人员开放,且省直机关录用公务员时对基层工作经历者有额外倾斜。
- 事业单位定向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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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乡级事业单位补充人员时,优先录用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者,且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时预留不低于40%的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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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间表现优秀者可获得县乡事业单位专项招聘优先权。
- 选调生选拔
符合河北省选调生条件的可参加当年选调生选拔,在县乡级事业单位有空编时优先录用。
二、自主创业与职业发展
- 创业支持政策
各地提供创业培训、资金扶持等政策,鼓励服务期满者自主创业。
- 职称评定与工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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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连续计算工龄,可参与职称评定,享受与正式员工同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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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高专学生可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服务期间表现突出者可获得学费补偿和助学**代偿。
三、就业服务保障
- 人才库与岗位推荐
各级人事部门建立专门人才库,收集用人单位岗位需求信息,定期提供就业指导和岗位推荐。
- 考试加分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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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时,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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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岗位公务员招录时,对基层工作经历者笔试成绩加5分。
- 其他优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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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补偿服务期间学费及代偿助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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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学升学优先录取,服务满2年后可转为事业编或自主就业。
四、特殊群体帮扶
- 对于因灾致残或家庭特殊群体,提供专项就业服务,确保不因灾害影响就业。
以上政策需结合当地具体实施细则执行,建议服务期满者关注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各地人事部门发布的最新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