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考平行志愿录取顺序及规则如下:
一、录取原则
- 分数优先
所有考生按中考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到低排序,分数高的考生优先投档。
- 遵循志愿
在同一分数段内,按考生填报志愿的先后顺序进行投档。例如,考生A填报A、B、C三所学校,先检索A校,符合条件则录取;若A校未录取,则检索B校,依此类推。
二、录取流程
- 排序与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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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投档位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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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分考生按语文、数学两科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排序。
- 分批次投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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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批 :特殊类型招生(如专项计划、艺术特长生等),单独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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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批次 :分三批进行(如第一批本科、第二批专科等),每批内按平行志愿规则投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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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高专 :部分省份单独划线录取,优先预约。
- 志愿匹配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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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每位考生,按志愿顺序检索A、B、C等学校,找到第一个符合条件且招生计划未满的学校投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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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旦考生被投档,后续志愿不再检索。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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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填报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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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最心仪的学校放在第一志愿,次优学校填在第二志愿,最后为保底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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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院校可填报多个平行志愿(如A、B、C校),但仅录取第一个符合条件的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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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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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批次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不同,一般在7月15日至8月底之间。
四、示例说明
假设有考生小丽,分数为600分,填报志愿为文华学校、二十四中、矿山高中。录取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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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检索文华学校,若分数线550分且有余额,则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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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文华未录取,则检索二十四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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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二十四中也未录取,则检索矿山高中。
通过以上规则,确保“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得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