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7月1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条规定:
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这一方针是经过无数伤亡事故的教训总结出来的,强调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必须把保障生命安全放在首位,通过预防措施减少事故的发生。
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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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发展理念 :2014年修订后的《安全生产法》进一步发展为“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增加了“综合治理”的内容,强调从源头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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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原则 :该法还明确生产经营单位需履行主体责任,建立全员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这一法律条款体现了国家对安全生产的高度重视,要求企业将安全作为发展的前提,通过科学管理和技术手段保障生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