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地区提供初级会计证书补贴:
- 上海:补贴标准为初级工(五级)1500 元 / 人,不区分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为 1000 元 / 人。
- 北京:取得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为 1000 元。
- 天津:技能提升补贴标准为初级(五级)1000 元。补贴按每人每证一次性发放,每人每年享受不超过三次补贴。
- 山东:补贴标准为初级(五级)1000 元。每人每年享受补贴次数不超过 3 次。
- 山西:职工取得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为 1000 元。
- 海南:在取得证书一年内可按照初级(五级)800 元的标准申领。
- 安徽:合肥技能提升补贴标准为初级(五级)1000 元。
- 广东:东莞在本市工作期间取得初级职称,可领取 3000 元的补贴;深圳取得初级会计职称的人员可以申请 500 元的补贴。
- 四川:成都取得初级会计证书,满足相应保险缴纳条件的,可以领取补贴 1000 元。
- 福建:福州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 36 个月(含 36 个月)以上,取得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申领补贴 1500 元。
- 江苏:南京职工取得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 1000 元。
- 辽宁:根据辽宁省人社厅相关通知,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不超过 1000 元。但需注意,辽宁省取得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暂不能享受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政策。
- 浙江:宁波市镇海区在镇海区报名参加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且新考取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职称的个人,按个人奖励 500 元。
需要注意的是,各地补贴政策可能会有变化,具体的补贴金额、申请条件和申请流程以当地人社部门等相关机构发布的最新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