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证补贴政策在以下方面有一些变化:
- 申领条件变化:
- 全国层面:2024 年 12 月 31 日阶段性政策到期后,技能提升补贴政策继续按《人社部财政部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40 号)执行,即申领技能提升补贴人员为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费 36 个月(含 36 个月)以上的企业在职职工。而在此之前,2024 年参加失业保险 1 年以上的企业在职职工或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取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且证书通过人社部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可查询到的,可申请技能提升补贴。
- 地方层面:如山东等地之前放宽了申领条件,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 1 年(含)以上即可申请,2025 年是否延续这种放宽政策需关注当地最新通知。
- 补贴范围调整:部分地区对可享受补贴的证书类型界定更加明确。如辽宁省明确取得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暂不能享受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政策,初级会计证属于专业技术类证书,在辽宁不能申领该补贴。还有安徽、杨凌示范区等地也明确表示初级会计证书这类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不在技能提升补贴范围内。
- 补贴金额:通常初级会计证补贴金额在 500 - 3000 元之间,不同地区有所差异。像四川成都、山东等地初级会计证补贴标准为 1000 元,海南为 800 元,宁波市镇海区为 500 元,东莞则高达 3000 元。目前来看,大部分地区补贴金额没有明显变化,但具体金额还是要以当地最新政策为准。
需要注意的是,各地初级会计证补贴政策差异较大,且政策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不断调整和变化。建议考生及时关注当地人社部门等相关机构的官方通知,以了解最新的补贴政策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