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初级会计证书补贴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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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条件
- 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含12个月)以上。
- 在证书批准日期12个月内提出申请。
- 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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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标准
- 企业在职职工取得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证书等级分为高级、中级、初级的,补贴标准分别为2000元、1500元、1000元。
- 证书未标注高级、中级、初级或未分等级的,按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部分专业类职业资格可聘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8〕122号)明确的可聘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对应执行补贴标准,即:取得职业资格可聘高级、中级、初级(助理、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补贴标准分别为2000元、1500元、1000元;未明确可聘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补贴标准按1000元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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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领取流程
- 携带居民身份证和证书原件到四川失业保险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 申请审核通过后,通过查询本人的个人银行账户或社会保障卡了解补贴资金的发放情况。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补贴政策可能会随着时间和地区的不同而有所变化,因此建议关注当地财政、人社部门发布的最新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