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初级会计职称补贴标准如下:
- 一般情况下,职工取得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一般不超过 1000 元;取得中级(四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一般不超过 1500 元;取得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一般不超过 2000 元。
- 若取得本地区紧缺急需职业(工种)目录的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补贴标准可在原有基础上上浮,上浮比例不超过 50%。
浙江宁波镇海区有单独的奖励政策,2023 年度在镇海区报名参加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且新考取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职称并在 “宁波会计之窗” 中登记所属地为镇海区的个人,按个人奖励 50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