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艺术学院是一所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的综合性高等艺术学府,具有深厚的历史背景和鲜明的办学特色。以下是对新疆艺术学院的详细介绍。
学校概况
历史沿革
- 新疆艺术学院成立于1958年,前身为新疆艺术学校,1960年升格为新疆艺术学院,1962年调整为新疆艺术学校,1987年经原国家教育委员会批准恢复成立新疆艺术学院。
- 学校在2000年被评为“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先进单位”,2002年通过了教育部本科教学随机性水平评估的合格验收,2013年成为硕士研究生学位授予单位。
地理位置
新疆艺术学院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首府乌鲁木齐市,地处天山区团结路734号(金桥校区)和金桥路699号(团结校区)。
院系设置
教学单位
截至2024年5月,学校设有12个教学单位,包括音乐学院、舞蹈学院、美术学院、设计学院、书法学院、传媒学院、戏剧影视学院、文化艺术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人文基础部、继续教育学院、附属中等艺术学校。
学科专业
学校提供30个本科专业,涵盖艺术学、管理学、教育学、文学四个学科门类。拥有1个学术硕士授权点(7个研究方向)、5个专业硕士授权点(19个研究方向)和1个交叉学科硕士授权点。
师资力量
教师队伍
截至2024年5月,学校有教职工720人,其中专任教师511名。有教授、副教授等高级职称教师183人,硕士生导师212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自治区有突出贡献优秀专家、教学名师等30人。
办学成就
教学成果
- 学校现有7个国家一流专业建设点,5个自治区一流专业建设点,2个自治区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多个教学成果获得国家级和自治区级奖项,如“木卡姆教学体系的构建”获得国家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
- 学校师生在国内外各类展演赛事中获得国家级竞赛奖157项、省部级竞赛奖269项。
社会影响
新疆艺术学院被誉为“丝绸之路文化传播的使者”和“天山脚下艺术家的摇篮”,为新疆文化艺术事业培养了大量优秀人才,毕业生分布在全疆各级表演团体和文化教育部门。
对外合作与交流
国际合作
- 学校是首批中国-东盟艺术高校联盟和欧盟艺术院校联盟成员单位,与美国、俄罗斯、韩国、日本、法国、泰国、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乌兹别克斯坦等国家及我国港澳台地区20余所院校和艺术院团建立了友好交流关系。
- 与中国传媒大学、中央音乐学院、中央美术学院、中国戏曲学院等全国30多所艺术院校开展交流合作。
实践教学
新疆艺术学院与新疆广播电视台共建实践教学与艺术创作基地,整合资源优势,打造协同育人平台,培养复合型、应用型、创新型高素质文艺人才。
新疆艺术学院是一所历史悠久、学科齐全、师资力量雄厚的综合性高等艺术学府。学校在教育教学、科研创作、社会服务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就,积极参与国际交流合作,致力于培养高素质的艺术人才,为新疆文化艺术事业的繁荣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