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资格复审是对进入面试的考生进行的进一步资格审查,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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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审方式
- 现场复审:部分部门要求考生在面试前一天或面试当天考试前,将材料递交到面试部门进行资格复审。例如国家体育总局、国家统计局等。
- 邮寄复审:有些部门会要求考生在面试前通过邮政特快专递的方式将复审资料提交给面试部门进行复审,如全国人大机关、中纪委监察部等。
- 传真复审:少数部门可能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将复审资料通过传真的方式提交,如农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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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审材料
- 基本证件材料:包括身份证(护照)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或户籍证明、准考证等。
- 学历学位证明材料: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21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非应届毕业生还须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等。
- 工作经历证明材料:招录职位要求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者须提供本人工作(服务)单位的证明(证明中应有工作单位名称、工作起止时间、单位地址、有关负责人姓名和联系电话等)或工作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报考面向“项目人员”招录职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服务项目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大学生退役士兵”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等。
-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复印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复印件;“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提供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复印件;待业人员需提供待业证明复印件(由档案所在街道或人才中心开具,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和办公电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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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流程
- 材料收取:按照招考单位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指定的方式提交资格复审材料。如果是现场复审,考生需亲自前往指定地点递交材料;邮寄复审则需确保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寄达指定地址;传真复审要按照要求及时发送传真。
- 材料审核:相关部门收到材料后,会对考生提交的各类证件、证明等材料的真伪进行核实,检查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报考职位的资格条件要求等。例如,核对学历学位证书的真实性,验证工作经历证明的有效性等。
- 结果通知:审核完成后,若考生通过资格复审,招考单位会通知其可以参加后续的面试环节,并告知具体的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信息;若未通过资格复审,则会取消该考生的面试资格,并按照该岗位报考者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公务员资格复审是确保考生符合报考条件的重要环节,考生应认真准备相关材料,并按照要求进行提交。同时,也应注意关注招考单位的公告和通知,以便及时了解最新的审核动态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