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资格复审是否需要三方协议,需结合考生身份、报考岗位及地区要求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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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届毕业生(以江苏、浙江为例)
- 已签订三方协议:需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即三方协议)作为材料之一。
- 未签订三方协议:可提供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若因学校或单位原因无法提供协议,需书面说明情况。
- 不影响应届身份认定:仅签订三方协议(未签订劳动合同、未缴纳社保)不会取消应届生资格,仍可按应届生身份参加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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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在职人员
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注明个人信息、报考职位等)并盖章,部分岗位还需上级主管单位加注意见。三方协议不适用于此类人员。 -
特殊情况
- 部分岗位要求空白三方协议:如岗位明确要求“未就业”状态,已签订协议的考生需在复审前解约并重新申请空白协议。
- 政审环节无需三方协议:资格复审与政审材料要求不同,政审阶段不核查三方协议。
建议考生:
- 提前联系招考单位确认材料清单;
- 保留所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 若涉及解约,及时与学校沟通更新就业推荐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