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资格复审表的代替问题,综合相关政策及要求如下:
一、代审条件
- 特殊原因无法到场:因特殊原因无法亲自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需提前向招考单位提交书面申请,经审核同意后方可委托他人代办。
- 公告明确允许代审:部分省份(如四川、湖南湘江新区)在资格复审公告中直接明确允许委托他人代办,无需额外申请。
二、代审所需材料
委托他人代审时,需准备以下材料:
- 委托人材料:
- 资格复审表原件及复印件(需本人手写签名和日期);
- 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学历/学位证书或应届生就业推荐表(需加盖公章);
- 其他职位要求的证明材料(如党员证明、学生干部证明等)。
- 受托人材料:
- 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授权委托书(需明确委托事项、双方身份信息及签字)。
三、注意事项
- 提前沟通确认:若公告未明确是否允许代审,务必联系招考单位确认代办要求及流程。
- 材料真实性:所有材料需真实有效,如因材料不全或信息不实导致复审失败,责任由考生承担。
- 时间要求:部分单位要求代审需在指定时间内完成,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建议优先以招考单位发布的公告或书面回复为准,并确保委托流程符合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