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行志愿的录取规则是 “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以下是三个平行志愿录取的具体过程:
- 分数排序:在录取时,将所有考生按照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如果总分相同,那么就按照单科成绩的高低来确定先后顺序,不同省份和科类的单科排序规则可能不同,例如文史类可能是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理工类可能是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
- 检索志愿:从排序后的第一位考生开始,依次检索每个考生所填报的三个平行志愿。检索时,按照考生填报的院校顺序,先看 A 志愿院校,如果该院校还有招生计划余额,且考生符合该院校的投档条件,那么就将考生的档案投到 A 院校,无论后面的 B、C 志愿院校是否也符合条件,都不再检索后续志愿。如果 A 志愿院校已经满额,就接着看 B 志愿院校,以此类推。
- 一轮投档:当同批次所有符合条件的考生志愿检索结束后,省录取场一次性向高校投档。一旦考生的档案被投出,如果因为专业不服从调剂、身体条件不符合要求等原因被高校退档,即使考生的成绩达到了后续志愿院校的投档条件,档案也不会再投到其他志愿院校,考生只能参加本批次的征集志愿或下一批次的录取。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平行志愿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考生填报志愿的风险,但考生仍需合理安排志愿顺序,拉开志愿梯度,以提高被录取的机会。